1.1吊挂式抛丸清理机每小时清理曲轴工件200件以上;工件最大尺寸为φ130x440mm,工件单重平均11-13kg。
1.2 工作制度:三班工作制,一年工作天数251天。
1.3产品温度:工件最高温度80℃。
1.4电源电压:动力电源,三相交流 380V±10%,频率:50Hz±2%。
控制电源: 220V±10%, 频率:50Hz±2%。
信号,操作灯、按钮和阀:24V,DC
1.5 压缩空气压力:0.5Mpa~0.6Mpa。
1.6 抛丸器的传动形式为间接传动。
1.7 每钩工件最大重量:1000kg
1.8 抛丸器数量,大小:满足标书要求,由乙方设计。
1.9 保证工件在钢丸覆盖区域内铸件清理质量达到GB8923-88.A.B.Sa2.5级。
1.10 设置有工件检测装置,能控制供丸闸供丸的数量和抛丸器的开启,实现有件清理,无件则停止工作
1.11 抛丸机室体密封要好,不能漏钢丸。
1.12 抛丸机的有效处理尺寸应满足甲方曲轴工件清理要求,由乙方设计(含工装)。
1.13 采用二级除尘系统,经除尘器处理后,除尘效率≥99%,室外排放浓度≤80mg/m3;设备现场粉尘浓度≤10mg/m3。
1.14 保证润滑可靠。对采用脂润滑的部位,应设有专门供脂装置,提供的润滑油/脂应无异味,对人体无害,对零件和设备无腐蚀,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。
1.15 丸砂分离器应达到良好的分离效果,分离效率达≥99.8% 。
1.16关重部件选用SMC的产品作为气动元件。
1.17关重部件选用SEW的产品作为其他辅助电机。
1.18抛丸器的电机选用ABB产品,抛丸量大于500kg/min.
1.19商务合同生效后20天内,根据甲方现有场地条件,提供设备的平面布置图、设备制造日程表交甲方确认,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并回复乙方,乙方在接到回复后进行设备制作。
1.20乙方为甲方所作的技术方案作为本技术协议的补充。